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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关于市第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 2020-09-03 点击:40888 来源: 广元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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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徐进波代表:
  您好!您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补偿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的建议》(第2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林业事业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将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补偿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问题
  政策性森林保险,是指享受各级财政补贴的森林综合保险和其他涉林保险,保险标的均为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受损对象是农作物,所以应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
  二、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及致害情况
  随着我市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野生动植物种类与数量逐年增加。境内陆生野生动物有532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6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野生动物400余种。种群数量的增加,野生动物进村入户、伤害农作物和人畜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1至8月,经统计县区上报数据,我市农作物受损面积已达63589亩,造成经济损失2977.3万元。
  三、多举措减少野生动物致害
  为减少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近年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强化防范宣传。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网站等媒体,以图片、文字资料和宣传卡片的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防范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伤害人畜的规避方法。二是及时对野猪等种群的调控、猎捕。2020年8月,我局按照保护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三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进行合理调控,下达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野猪580只、猪獾140只的猎捕调控指标,并引入江油市万宝野生动物专业猎捕救助中心来我市开展猎捕活动。三是积极提出政策建议。2018年,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省林业厅代省人民政府起草《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补偿办法》)两次征求市、州人民政府意见,我局代市人民政府对该《补偿办法》及时提出了修改建议并上报。四是探索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新机制。在《补偿办法》未发布的情况下,推动社会捐赠和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并在全市范围推广青川县林业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签订的陆生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伤害家畜的专项保险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应动物致害情况,争取政策和项目的支持。同时,大力推广青川县商业保险在动物致害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与财政、农业、银保监等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争取将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补偿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专此函复。


广元市林业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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