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1月20日,市林业局在城区周边市场外开展野生动物经营场所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对宝轮、盘龙、大石等乡镇(街道)农贸市场周边进行清查,未发现存在违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检查现场,工作人员还向附近商家、餐饮场所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和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为从源头杜绝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春节将至,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