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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养殖出路问题获妥善解决

日期: 2021-12-27 点击:3775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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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已经下发函件了,我本来都打算不干了,听到这个好消息,我又看到了希望,立马就提交了要求上报的材料。”河南省商丘市牛庄村的费氏牡丹鹦鹉养殖户于莉说。

2020年,销售人工繁育费氏牡丹鹦鹉多次被认定为非法行为,部分养殖户面临养不起、卖不掉、放不了的困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分析研判问题情况,出台相关规定,切实保障鹦鹉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在鹦鹉养殖问题最突出的河南省商丘市,鹦鹉养殖户多达934家,从业人员1864名,遇到的困难主要包括无证养殖、出售鹦鹉来源的合法性难以认定、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措施阻断销售渠道3个方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析研判,费氏牡丹鹦鹉等是从国外引进,其来源不可能由我国野外乱捕滥猎所获,且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用途主要是观赏展示和作为家庭宠物,并不涉及滥食问题,但仍须依法强化监管,以防止走私来源的鹦鹉混入养殖种群,并保障养殖条件和防疫要求。

2021年4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正式印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主动对接934家养殖户、1864名从业人员,面对面宣讲政策,点对点进行审核,简化鹦鹉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核发程序,解决鹦鹉普遍无证养殖问题。对我国没有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等4种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养殖户可凭标识销售运输,解决鹦鹉无法交易和来源合法性难以认定问题。配合严格监督检查执法措施,落实防疫检疫各项要求,严防非法来源、染疫鹦鹉借人工繁育之名混入合法销售渠道。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署推进专用标识技术应用,组织人工繁育鹦鹉标识技术服务工作专家评审,对鹦鹉使用的标识类型、技术等进行评估论证,确保发挥标识的可追溯作用,为标识管理试点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目前,已累计发放鹦鹉专用标识86.94万枚。

目前,商丘市鹦鹉养殖户经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陆续取得并使用鹦鹉专用标识,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人工繁育鹦鹉产业得到规范、健康、良性发展,年产值有望达5亿元。其他省份积极推动商丘鹦鹉养殖销售模式,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鹦鹉养殖出路问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指导各地落实鹦鹉人工繁育证件核发、标识试点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鹦鹉养殖交易活动监管。(黄山 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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