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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森林火情火灾应急预案(试行)

日期: 2021-10-12 点击:7901 来源: 广元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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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森林火情火灾应急预案(试行)

  —、总则

  (一)指导思想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川办函〔2020〕88号)《四川省森林草原小火打早打了的指导意见》(川森防指办〔2021〕12号)《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府办函〔2021〕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广元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 应对广元市境内森林火情火灾处置工作。
  本预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市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 快速反应、协同协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森林火情火灾。
  (三)主要任务
  负责森林火情火灾的预警监测、早期处置及小火打早打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领导小组
  设立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 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规划改革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森林防火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林业产业和科技科、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科、财务科、综合执法科、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市国营中心苗圃、市国有林场、市曾家山鸳鸯池国有林保护处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防火科,负责承担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防扑火期间领导指示批示的接收、流转,并做 好相关服务工作;以及必需的车辆、值班人员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财务科负责筹措和拨付防扑火救灾资金。协调申请补充 防扑火消耗市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
  森林资源管理科提供林区特别是火灾发生地域的森林资源分 布和林相资料,协调指导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核查森林资源损失,制定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清理及资源恢复方案。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协调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和威胁保护地资源及重要设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森林防火科牵头开展市林业局层面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森林火险早期预警监测, 参与市森防指组织的会商研判,发生火情火灾后的动态预警监测工作。与扑火前指保持通信联络,实时掌握火情动态、兵力部署等;适时组织火情会商,下发各类文电,传达领导指示精神,协助市森防指做好具体扑救工作;根据扑火需要和前指要求,紧急调拨扑火所需物资装备,协调跨区调动扑火人员等;必要时牵头 组织赴火场工作组,赴一线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处协调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生态保护修复科负责协调指导国有林防火工作。
  其他有关科室、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火任务按职责执行。

  三、预警监测

  (一)早期预警监测
  根据森林气象等级,结合当地植被易燃程度、地形特点、人文、交通等实际情况,积极会同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开展森林火险会商研判,为森林火情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二)动态预警监测
  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后,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和植被种类、分布特点等实际,通过无人机、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及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报送森林火险等级预警预报信息。

  四、火情早期处置及小火打早打了

  属森林火情初始阶段及小火处置范围,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森林防火科及相关科室,及时分析研判并指导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科学有效地开展小火处置工作。
  (一)局防火值班室强化值班值守,第一时间制作火情初报并发送至市森防指办,后续不定期制作火情续报;
  (二)局防火值班室第一时间通知该片区局蹲点督导组赶赴现场指导早期处置工作;
  (三)局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响应, 按职责分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到位。
  (四)局防火值班室要充分利用卫星、无人机、瞭望塔、视频监控、护林员“天空地人”于一体的火情火灾监测预警手段,实施动态预警监测,掌握火情并报告发展态势、当地气象、扑救动态等情况;
  (五)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采取视频连线、 数字熊猫监测即报系统(DPS)、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扑救力量组织情况等,研究提出早期处置指导意见并布置相关工作;
  (六)局办公室做好应急车辆等后勤保障准备,做好收集相关舆情及信息发布相关工作,其他相关科室做好应急准备;
  (七)必要时,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安排“小火打早打了组” 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火场协助指导扑救相关工作;
  (八)当火熄灭或不属于小火处置范围,小火早期处置工作自动终止。当火场危险性大或者达到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森林火灾,打早打了力量在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及小火打早打了力量主要包括县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群众应急扑火队伍。

  五、协助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

  发生为火灾后,按照市森防指决策部署,协助配合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并做好动态预警监测。

  六、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火灾信息,立即启动本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森林火情火灾全部扑灭后,按照相关规定,本预案应急响应随即终止,并及时告知各成员单位。

  七、应急保障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市级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快捷高效调拨配送应急物资。应急车辆及装备状态良好,接到通知后及时出动。

  八、后期处置

  (一)火情火灾调查评估。主要对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 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二)火案查处。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森林火情火灾发 生原因及时取证、调查和查处。
  (三)约谈整改。对人为森林火情火灾频发或早期处置不力的,由局领导及时约谈相关县区的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责任追究。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 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火情火灾信息隐瞒不报、早期处置不得 力等行为,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工作总结。森林小火扑灭或按照市森防指统一部 署协助指导扑灭森林火灾后,及时分析、总结火情火灾发生 原因、应对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九、附则

  (一)预案演练。局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二)预案修订。根据《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和实际,适时组织修订。
  (三)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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