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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日期: 2021-09-29 点击:17783 来源: 广元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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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办理窗口:B区二楼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2-52、53号窗口
  咨询电话:(0839)5572112、557211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通办模式:否
  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电子证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版、政务服务大厅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天府通办”APP、“广元政务服务”和“利州政务”微信公众号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投诉监督电话:(0839)5572233 12345

  一、适用范围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
  2.有关接待单位、合作机构或者代理机构依法具备相应资格;
  3.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野外考察和拍摄等活动,不会危及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国家安全,符合我国关于生物物种资源和物种遗传基因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

  四、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2.申请报告包括考察计划、日程安排等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
  3.外事、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办理结果名称

  《广元市林业局关于XXX的批复》

  十、注意事项

  无

主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站点地图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米仓路8号 电话:(0839)3222528 传真:(0839)323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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