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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市级)

日期: 2021-09-28 点击:16963 来源: 广元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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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办理窗口:B区二楼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2-52、53号窗口
  咨询电话:(0839)5572112、557211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通办模式:否
  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电子证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版、政务服务大厅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天府通办”APP、“广元政务服务”和“利州政务”微信公众号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投诉监督电话:(0839)5572233 12345

  一、适用范围

  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
  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

  三、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关于核准或备案等的有关规定;
  2.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国家、省、县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有关要求;
  3.永久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建设项目。

  四、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2.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的审查意见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3.林权证明(减);
  4.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使用林地申请表见附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见附件)
  7.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8.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
  9.组织公示材料(减)。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5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办理结果名称

  《广元市林业局关于XXX的请示》

  十、注意事项

  
附件:
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docx

主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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