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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日期: 2021-09-28 点击:17234 来源: 广元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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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办理窗口:B区二楼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2-52、53号窗口
  咨询电话:(0839)5572112、557211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通办模式:否
  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电子证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版、政务服务大厅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天府通办”APP、“广元政务服务”和“利州政务”微信公众号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投诉监督电话:(0839)5572233 12345

  一、适用范围

  进入广元市境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2.《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1.单位和中国公民需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标本采集、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
  2.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自然资源、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不危害国家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安全、严守国家自然资源机密、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和监督。

  四、申请资料

  1.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视片、登山活动的申请报告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办理结果名称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XXX的批复》

  十、注意事项

  无
附件:
活动单位或个人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的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视片、登山等活动的申请报告(模板).docx

主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站点地图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米仓路8号 电话:(0839)3222528 传真:(0839)323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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