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各乡镇按“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全县完成1002名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1)科学布局招聘。对上年度护林职责履行单位且符合选聘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护林员予以续聘;同时综合贫困户数与森林面积(除去林场和保护区管护面积)两项因子测算,重点向林地面积大,管护难度大的村倾斜,每个村安排生态护林员不少于1人,按全县集体个人森林资源290.2998万亩计算,人均管护2897亩。
(2)严格规范选聘。广泛张贴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提供书面申请,按申请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集中考评,综合分析进入集中考评人员的贫困程度、家庭人口、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政治素质等因素进行评分排序,总分得分高的列入候选人,进入公示期,公示期满后签订护林合同,确定劳务费用400元/人/月,并按季度兑付。
(3)狠抓考核管理。分类整理档案,及时更新并按程序补充缺额,录入全省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随机抽查巡护情况,杜绝“挂名领工资”现象。严格考核制度,对工作责任心强、完成管护任务较好的生态护林员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不发放管护补助费;对考核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护林员予以解聘。